关于城步县金融扶贫的调研与思考

bt365365娱乐场 cz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6月19日 【字体:
   金融扶贫是指用金融的手段为贫困地区及贫困人群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帮助其减贫脱贫。传统金融扶贫手段包括小额信贷、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区发展基金、贫困地区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等各种形式,它们在缓解贫困,推进金融普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城步县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充分利用“财银保”、“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站”等方式,为全县的精准扶贫服务,自2016年成立“金融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开展系列的金融扶贫工作以来,收到一定成效,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城步县“金融扶贫”开展方式及其现状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

  自2016919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工作会议之后,受理贷款主体申请23笔,经资信调查之后,一共受理业务15笔,金额2350万元,保险审批通过3笔,现银行发放一笔,金额100万元,其余银行走程度在办理中。

  (二)小额信贷

  2016年发放扶贫小额信贷9194万元,其中分贷统还3570万元,贫困户自主创业5624万元。受益贫困户1937户;20171-4月发放贫困户自主创业贷款1411.8万元,受益贫困户318户。截至四月底,共贴息78.68万元。

  (三)农业银行精准扶贫贷款项目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精准扶贫富农贷管理办法》城步县出台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银行金融产业扶贫工作细则》截至四月底,县农业银行与天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羴牧营养品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贷款意向从而达到帮助贫困户脱贫,分别帮助555户和600贫困户,到时1155户农户受益。

  (四)易地扶贫搬迁

  从20165月成立县扶贫投资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来,城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则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项目资金(贷款)已到位47915.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448万元,省国开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3715万元,省农发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371.75万元,省国开行长期政策性贷款800万元,省农发行长期政策性贷款800万元,资金已支出1766.8万元,完成了对640人的分散异地安置,对集中安置的木瓜、桐龙、藤缠村完成了征地、拆迁、规划、设计等基础性工作,预计2017年来可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五)特色产业保险

  城步县通过有效开展水稻、玉米、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七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农业发展特色,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1636号)文件精神,积极拓宽保险面,向上申请了山羊、水果价格指数,水果自然灾害三项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主要对境内的苗乡梨和猕猴桃两大主要水果和山羊进行承保,2017年计划启动,县财政将补贴522.8万元,绝大部分建档方卡户将受益,目前已进行启动的前期工作。

  (六)贫困村金融服务站建设

  按照人总行七部《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城步县从20163月就正式启动,现已建成26家,还有61个贫困村的金融服务站有待建设。同时对全县1542户贫困农户进行信用建档,对其中13738户进行评级授信,授信额4.67亿元。

  二、具体做法 

  1、组织上有保证

  金融扶贫牵涉面广,银行、贫困户、企业、政府部门方方面面上至省管单位,下至基层贫困老百姓,如何联动达成共识。为确保各项机制予以保证,成立了金融扶贫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指挥长,扶贫、财政、银行、乡镇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指挥部,统一协调、统一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上有力度

  从“贷款”到“保险”,从“搬迁”到“服务站”的建设,这首先就是政策上的宣传,要让贫困户的老百姓对这些利于“精准扶贫”的优惠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这就需要上下联动,纵横配合,为拓宽宣传力度,利用传统的电视、标语、座谈会、上门访谈等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加强宣传力度。

  3、多方联动配合有效果

  金融扶贫工作开展一年多来,通过扶贫、财政、金融部门、保险部门以及乡镇村组多单位的调动部署,上下联动,现各项工作已初见成效,比如:丹口镇坪子寨村金融扶贫服务站的建设在全省人民银行和省扶贫办对全省首批服务站联合交叉验收中得到充分肯定。小额信贷216年完成省级下达任务的157.3%。中华保险省公司领导在城步县实施财银保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无助时,深入到贷款单位进行现场了解,破解难题。省财政对城步县特色农业保险予以大力支持,已先期补贴保费63万元。全县贫困人口通过金融扶贫项目的帮扶以及其他措施的实施,贫困人口由57409人减至2016年来的26447人。

  三、相关问题 

  1、认识上有不足。无论是小额信贷,还是“财银保”,许多贫困农户对扶贫贷款认识不足,无风险意识,产业目标规划不明确,将贷款资金不着力于用于发展产业增强,造血功能,更有甚者当成当成一种消费贷款,甚至认为扶贫贷款是不需要偿还的扶贫资金,这样影响上贷款的效益发挥。

  2、产业发展存在困难,贷款存在风险,由于受地理位置、地理条件、产业发展先天不足,不能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抗市场风险能力差,这样导致贷款风险极高,贷款创造价值率低,同时“分贷统还”的贷款项目风险高,企业需要支付贫困户的红利,相当于贷款利率的10%,这对效益差和效益一般的企业将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一旦企业支付不了红利,或者到期无力偿还本金,将导致所有贷款农户的征信受到影响,加大脱贫困难,影响社会和谐。

  3、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闲置,省级要求所有异地扶贫搬迁的贷款一次性到位,而本身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大工程,从思想统一、地理位置选址、产业后续规划都需进行合理论证,时间周期长,这样导致资金闲置,空背利息。到目前为止还有3024.65万元资金闲置。同时省级搬迁户人平25平方米的标准,对于全县绝大部分木质结构的房屋不适用,满足不了群众的意愿需求。

  4、服务站建设效率不高,功能不齐全,同时建站补贴费至今尚未下达,影响建站积极性。

  5、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贷款额度太少,同时实际操作与文件有些相违背,在文件中没有提及贷款主体要提供担保,但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要求贷款主体要提供担保,大部分要求贷款户选择小额信贷,因此这款风险少的扶贫金融产品推广不开,从政府层面到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不高。

  四、建议 

  1、取消硬性贷款指标任务,各县、各乡根据各自扶贫的特点,具体条例和措施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选择金融特色产品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目的是脱贫,而不是贷款,贷款定量指标,容易造成为完成任务而放贷,为今后政府埋下了承还贷款的风险责任。

  2、对项目应切实加强监管,对已实施的金融扶贫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所贷资金的用途,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用在企业的生产发展上,从而保证贫困户的利益不受损。

  3、部门摆正位置,服务为主体责任。政府机关应摆正在金融扶贫所扮演的角色,是发动、宣传、协调,而不是承贷主体,从面减少政府负债风险。特别要注重宣传,让金融扶贫政策深入到百姓之中,让贫困户想贷、愿贷,有良好的贷款规划。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一优惠政策,企业应上门服务,让百姓明白自己企业的经营情况,让老百姓将贷款放进企业放心,有利可图。银行应切实做好贷款的资金跟踪监督,让资金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切实地做到放准。因此各个单位部门需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白各自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