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第1期

  • 索引号:430S00012/2015-0032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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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厅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年第1期

 

49日,郑建新厅长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听取办公室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汇报,研究部署具体办理工作。

会议指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对财政部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优质高效完成办理工作任务。要通过办理工作,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把办理工作与财政日常工作、转变作风和深化财税改革结合起来,在办理中发现问题、分析根源、研究对策,将代表委员合理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不断强化代表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办出财政部门民主决策的政治品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爱民惠民的良好形象,让省委省政府满意,让人大政协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1、明确目标坚持按时答复办结率、与代表委员沟通率、重点建议提案见面率、现场办理代表委员参与率、反馈意见满意率“五个100%”工作目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任务超过10件的,会办件必须在4月底前办结,主办件、分办件6月底前办结;承办任务少于10件的,5月底前要完成全部办理任务。办公室要按照时间节点,跟踪督促。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直接与代表委员沟通反馈。
2、落实措施一是分级领衔,直接办理。对省人大、省政协及厅里确定的重点件,由分管厅领导领衔办理,亲自细化办理方案,亲自沟通联系,当面进行答复。承办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或明确处室业务骨干经办,并与代表委员进行直接沟通,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原则上,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2-3件。二是创新思路,集中办理。对内容相近、关联度高的建议提案,由办公室分类整合,明确各类别领办领导和责任处室,通过邀请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集中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答复问题。对涉及同一市县或相邻地区的建议提案,可考虑通过出差顺访、专题走访、座谈交流等现场办理形式,集中答复有关代表委员。三是深化认识,务实办理。要切实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事求是地答复问题,回应诉求。要逐步提高A类建议提案答复意见的比例,对建议提案中可行且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详细解释背景情况和研究进展,对代表委员的合理化建议要注重吸纳,做好政策储备,通过跟踪办理确保问题解决。四是按要求试行公开办理。原则上,50%左右主办件答复意见要试行摘要公开,并选择一部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或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试行答复意见全文公开。承办处室要从严把关,办公室要从严审核,确保内容完善、表述严谨,确保承诺事项进展有序、落实到位。办公室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完善专栏,规范程序,创新方式,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一是真诚沟通。对省级领导领衔督办以及民主党派提案、全团代表提出或市州党政主要领导领衔提出的建议以及厅领导领衔办理的重点件,务必做到“三个一”:办前一个电话,征求对初步答复的修改意见;办中一次见面,由厅领导或处室负责人带队开展现场办理;办后一条短信,提醒代表委员注意查收正式答复件。要如实记录沟通联系情况,和答复件一并送厅办公室审核。凡发现不联系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建议提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有效联动。对于财政系统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要特别关注他们所反映的基层财政问题,尤其是财政管理问题,并注意加强上下左右联动,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研究对策。三是及时回访。要特别关注二次办理件、跟踪办理件的回访沟通。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回访,了解情况和原因,及时进行二次办理。已对答复意见中承诺落实事项,要及时跟踪回访,通过电话联系、寄送资料等方式,持续向代表委员报告工作最新进展。
4、加强协作一是配合到位。建立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相互支持的协调配合机制,主办处室要主动沟通联系会办处室、共同研究意见,会办处室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提出会办意见。二是审核到位。办公室要强化答复意见审查,对官话多、内容少、缺乏针对性的答复意见,一律退回重办。对部分代表委员重复提出的问题,答复时完全重复以往年度已答复内容的,办公室应不予审核,并督促相关处室、单位重新答复。三是督查到位。办公室要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定期督办进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结果。对办理进度偏慢、办理效果不佳的,要及时督促,加紧催办,强化工作时效和成效。